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

发布时间:2024-09-24来源: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浏览量:49

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(以下简称“省环科院”)成立于1977年,是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直属公益二类科研事业单位,也是全省规模最大的综合性生态环境科研机构。现有职工200余人,拥有正高级工程师18人、高级工程师79人,博士24人,省生态环境厅首席专家1人,省151人才工程2人,国家级青年拔尖人才1人。

省环科院内设办公室、人事教育科、党委(纪检)办公室、科技创新管理办公室(浙江省环保公共科技创新平台)、环境政策研究所、生态文明研究所、环境经济研究所、环境法治研究所、水生态环境研究所(国家环境保护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(浙江)中心)、大气环境研究所、土壤环境与固体废物研究所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与修复研究所(浙江省环科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)、环境健康研究所(科技实验中心)等部门,同时设立《环境污染与防治》杂志社、浙江环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2个下属企业。

院本级办公地点在天目山路109号、111号,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。此外,在临安青山湖科技城还建有建筑面积约1.4万平方米的研发中心,承担了国家环境保护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(浙江)中心、省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运行任务,拥有水质分析实验室、大气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在线观测实验室、环境空气质量模拟实验室等,各类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总价值超过5700万元,能力范围涵盖水质分析、大气颗粒物组分分析、挥发性有机物(VOCs)组分分析、环境重金属分析等。

主要职责为:一是开展生态环境先进适用技术评估、示范推广,以及相关环境技术咨询和工程应用服务。开展环境检测、环境体系认证、环保设施运维、第三方监管等技术服务。二是承担生态环境政策研究、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理论与实践研究工作。三是承担全省生态环境污染防治、环保督察、环评审批等技术支撑工作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损害鉴定评估。四是开展生态环保先进实用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,负责国家环境保护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(浙江)中心、省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、省环保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科技创新载体的建设运行。五是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国际合作与交流。六是完成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近年来,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,省环科院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,以加快打造绿色发展标杆之地和美丽中国省域先行为引领,紧紧围绕省委、省政府和省厅党组的决策部署,始终坚持科技创新,谋划特色亮点,促进提质增效,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、强化环境管理支撑、加快环保技术研发、开展助企纾困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,先后获得了“千万工程”美丽浙江建设集体二等功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现突出集体、浙江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、全省河湖长制工作成绩突出集体、全域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成绩突出集体、浙江省“十四五”规划编制工作先进集体、健康浙江建设先进集体、省级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。